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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会计从业复习资料:法律关系要素

更新时间:2016-04-25 17:55:08 浏览次数:158次
区域: 湛江 > 徐闻
类别:会计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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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网校      http://kuaijiwxc.s***/在下文为大家准备了会计从业的有关介绍,有关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复习资料:法律关系要素的介绍,具体内容如下:

法律关系的要素,包括主体、内容和客体三部分。

法律关系的主体:公民(自然人)、机构和组织(法人)、国家、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;

法律关系的内容: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;

法律关系的客体:物、非物质财富(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)、行为和人身。

【提示1】对于“人身”的理解:

(1)活人的整个身体,不得视为法律上的“物”,不能作为物权、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,禁止贩卖或拐卖人口,禁止买卖婚姻。

(2)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,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,如卖淫、自杀、自残行为就属于违法或法律不提倡的行为。

(3)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,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,如有监护权的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子女的人身。

【提示2】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,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。

【记忆口诀】法律关系要素:主客体,加内容。

【考情预测】法律关系主体、内容和客体三部分要区分清楚,在理解的基础上重点记忆。

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会计从业的有关安排,有关上述内容大家有什么疑问可以登录会计网校      http://kuaijiwxc.s***/查看,后小编祝大家能考个好的成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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